去年在印尼發生,導致135人死亡的球場人踩人慘劇,當地法院繼判兩名球會職業疏忽致死罪成後,亦已經就另外兩名被指因為指示警員施放催淚彈的警員,卻法院被判無罪釋放,家屬對裁法不滿,質問為何家庭被拆散了,警察卻獲得自由。
去年在印尼舉行的一場足球賽,因為有球迷賽後衝入球場,有警員就入場向球迷發射催淚彈驅趕。事件引發球迷在逃走時人踩人。兩名球會職員以及兩名被指下令發射催淚彈的警員,以過失致死而被拘捕。兩名球會職員早前分別被判囚12至18個月。然而兩名警員的案件日前完成審議,但卻令不少家屬不滿。
家屬質疑審訊不公
法庭表示,其中一名警察指揮官Bambang Sidik Achmadi,被指是下令發射催淚彈。不過法官稱,這項指控仍未得到證實,因此與警察局長的Wahyu Setyo Pranoto同獲判無罪。法官又指出,辯護人的行為與遇害者之間有必然關係,而疏忽的因素也沒有得到證實,故兩名警員獲無罪釋放。
人權組織批評裁決並質疑有關的法律程序。而家屬在審訊其間,一直批評有關的聆訊並不公平,並促請檢控官就判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