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就宣布由8月8日起,會以個別情況考慮批准一啲合資格嘅業主出租物業。只要符合以下三個情況,就可以向按證公司申請出租自住物業:業主家庭將有新生嬰兒或領養兒童,導致住屋要求改變;業主失業,因而需要更具彈性的住屋或財務安排;或業主有其他特別需要出租物業,而本身在相關物業已自住最少12個月。
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黃詠欣認為,現時業主遇到經濟上的困難而無力供款,就算打算變賣物業都因樓價下跌而可能出現資不抵債;另外,若想透過轉按變回低成數按揭再放租物業亦因估價不足而難以做到;再加上持續高息低下,一旦斷供便可能成為銀主盤,所以放寬計劃的確可以有助部分業主舒緩經濟壓力。
不過要注意是次放寬只適用放現時敍造高成數按揭保險計劃的業主,當局並不是鼓吹買家利用高成數按保來購買物業作放租用途,當局要求有需要的人士要向銀行作出申請,以及申請人不能擁有其他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