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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6 16:02:48

中環集會案|兩男認暴動罪 劉頴匡被控2罪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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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頴匡兩項涉及中環遮打花園集會案的控罪,獲存檔法庭。(資料圖片/陳奕釗攝)

劉頴匡兩項涉及中環遮打花園集會案的控罪,獲存檔法庭。(資料圖片/陳奕釗攝)

已解散的「民間集會團隊」2020年初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天下制裁」集會,途中被警方腰斬並爆發衝突事件,團隊前發言人劉頴匡事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共兩罪,另有4人被控暴動罪等。案件今日(6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2人承認共3罪;劉頴匡及另一人所面對共3罪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其餘被告則否認餘下控罪。法官張潔宜押後案件至明天續審,期間認罪被告須還押看管。

被告陳國榮(36歲,運輸工人)今日各承認1項暴動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告黃家熙(21歲,學生)承認1項暴動罪。其餘今日應訊的被告為劉頴匡(29歲)、李旭熙(22歲,學生)、及楊晧泓(22歲,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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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被控1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及1項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罪。李、陳、楊及黃則分別被2項暴動罪、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1項串謀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2020年1月19日有大批市民到中環遮打花園,參與「天下制裁」集會。(資料圖片/蘇文傑攝)

2020年1月19日有大批市民到中環遮打花園,參與「天下制裁」集會。(資料圖片/蘇文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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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黃本性善良 本案與其人格不符

辯方為黃求情指,他自小父母離異,其後與其父親同住,父親曾患有中風,黃需要照顧其起居飲食,而且在2013年起,黃被診斷為有限智能,即其平均智力屬較低範圍,他事發後亦曾被判斷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及適應性障礙,需要服食精神科藥物,另有多名師長、朋友及社工亦為被告撰寫多封求情信,望法庭給予黃一次機會。辯方續指,黃現時為應屆文憑試考生,將繼續努力讀書,在服刑時希望能改善英文水平,考取社會服務的大學課程,加上他案發時只有17歲,在本案中沒有進行襲擊行為,沒有隨身武器,參與程度較低,受社會的氣氛及朋友慫恿後才干犯本案,冀法庭考慮其本性善良,及本案與其人格不符下,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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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干犯暴動罪屬嚴重罪行,有鑑於勞教中心的羈押時間較短,未能反映控罪的嚴重性,拒絕辯方相關要求,並押後黃的判刑至本案審訊結束後,才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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