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嫌在一紀律部隊宿舍內,非禮鄰居7歲的女兒,他否認指控,案件今日(22日)於粉嶺法院開審。庭上播放女童的會面錄影,她稱被告問她家是否有關煤氣後入屋,並在她家的廚房內摸其胸及私處。女童又指,被告在侵犯她時,曾多次對她說:「你好肥啊,我好鍾意你。」
女童X向被告求助
庭上先播放女童X的會面紀錄,她稱當日放學後與弟弟、媽媽一同回家。到達家樓下後,弟弟表示想留在公園玩,媽媽把鎖匙交給X,著她先回家。惟X到家後未能用鎖匙開門,遂按門鐘向住對門的被告求助。被告幫她開門後便回家,但數秒後截返,並按門鐘。X隨即開門,被告問X家中的煤氣有否關上。
X指被告伸手入她衣內摸
X指被告之後入她家的廚房內,並伸手入她的內衣,觸碰其胸部共5次,又伸手入她內褲摸其下體。X向被告表明不喜歡他的行為,被告說:「可唔可以摸多次?」惟她誤聽被告說:「可唔可以唔摸。」故回覆說:「可以。」被告便再摸她一次。被告後來取出糖果給X,X表示不喜歡後,被告返回家中,再取出另一種糖果給X,X同樣拒絕。
X指被告曾說「你好肥啊,我好鍾意你。」
及後X待媽媽回家後,立即在門口告知媽媽剛才發生的事。此時,已回到家的被告即開門說:「你唔好亂講。」X又稱,被告在廚房曾對她說:「你好肥啊,我好鍾意你。」X指案發時被告搬到她對門約一年多,她平時和被告沒有聯絡,但會和他的妻子和兩名兒子一起玩。
被告梁X鋒(34歲,警察),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3年9月20日,在新界葵涌大窩口道一個紀律部隊宿舍單位內,猥褻侵犯女童X。承認事實指,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有入過佢屋企,我無摸過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