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保良局嬰兒組3名前幼兒工作員,涉襲擊6名19個月至31個月大的幼童,其中1名33歲女職員涉對3名介乎2歲的幼童施暴,包括11次將2歲女童推跌及掃跌男童等,早前承認4項虐兒罪,今(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5個月4星期。
被告周德元(33歲,報稱幼兒工作員)早前承認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9月1、13及14日,於銅鑼灣禮頓道莊啟程大廈3樓「保良局嬰兒組」,身為超過16歲而對故意襲擊25個月大的男童A、26個月大的女童B及23個月大的男童D。
官:不應視幼童作發洩對象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被告求情信指,被告稱因喜愛幼童而入職,惟因幼童來自不同問題家庭,以致他們均渴求職員關注而作出危險行為,令被告力不從心。裁判官又指,被告親友所撰寫的求情信亦顯示被告善良、有愛心及耐性,惟從本案中未能感受到被告如求情信中所指,否則被告不會作出如此暴力行為。
裁判官又指,被告的行為諷刺地違反託管的責任,以及違反誠信,幼童不聽話實屬正常,被告不應因工作壓力而視幼童作發洩對象。裁判官指,幸好本案幼童未有受傷,但事件對他們的身心影響不會即時反映,考慮到各控罪的暴力程度等,就4罪共判監5個月4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