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男學生在2020年3月在網上發文煽惑他人傷害警員,內容提到「黑警捉我地手足秋後算帳,我哋就要捉落單狗殺!」、「要一擊斃命嘅武器,例如刀」、「有咁尖得咁尖」及「從後,壓刀落頸,拉刀」等。他今(24日)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最終被判監7個月。
23歲被告黃戩烽,承認於2020年3月8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導致該等警務人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涉2019年11月6日干犯相同控罪,則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辯方求情:因本案而留下案底 他將無法成為工程師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被捕後坦白合作,他低估了法律責任和後果,現在已得到很大教訓,對被告和家人亦是慘痛經歷。被告本質不壞,曾參加很多義工計劃,他案發時就讀理大土木工程系,畢業後成為助理工程師,但因本案而留下案底,他將無法成為工程師,其前途受到影響。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引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父母離異及父親公司倒閉,而轉移網絡世界,受激進言論影響而一時愚蠢轉發帖文。惟涉案帖文內容相當血腥和殘暴,更獲200多人附和,案情嚴重,故以判監1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與警方充分合作,及案件至今3年,被告飽受壓力,最終判監7個月。姚官判刑後,指被告得到家人和朋友支持,提醒被告在獄中好好反省,不要再犯案,出獄後報答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