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今日公布公衆對裁判官鄭紀航、香淑嫻及吳重儀的投訴調查報告結果,均投訴不成立,但專責法官小組對於時任粉嶺裁判官吳重儀在時任教師楊博文襲警一案中的處理手法「極不認同」,認為吳重儀犯下嚴重錯誤,提醒她反省,避免日後再犯類似錯誤。
粉嶺裁判法院裁判官吳重儀前年審理男教師楊博文襲警案,案情涉及2019年11月11日反修例示威事件,時任小學教師楊博文涉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腳踢警長鍾宏業的腹部,他最終被裁定襲警罪成,判監9星期。
投訴指吳重儀偏幫警察對被告存偏見
投訴內容指,裁判官吳重儀偏幫警察,指3名警員證人供詞不一,顯示他們「無夾口供」;又指吳重儀對被告心存偏見,以不具說服力為由拒絕接納其證供,並且吳重儀「喝令」被告脫口罩,指被告以為警察會掉其落橋屬荒唐,因而懷疑被告心智及人格有潛在障礙,才有「失智行為」,又質疑被告「是否可以教書」,最終撤銷被告保釋,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索取報告。
調查指將教師還押小欖做法「極不認同」
專責法官調查小組認為3宗投訴均不成立,但對吳重儀履行職能時將被告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索取報告的做法「極不認同」,屬犯下「嚴重錯誤」,並「錯誤行使司法權力」,因為被告從未指自己精神狀況有問題,亦無以此為求情理由,做法亦對被告構成沉重壓力,指吳官受其固有、但錯誤的看法所誤導,認為被告想法荒唐。司法機構將提醒吳重儀反省,避免日後再犯類似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