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現年18歲男學生,被指於2019年12月,在秀茂坪順利商場行人天橋外藏有2罐噴漆,以摧毀商場一幅牆,事隔逾兩年半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原定今日(2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被告開審前改為認罪。 被告在警戒下承認案發當晚,在商場行人天橋噴上「五一」、「光時」等政治口號,暫委裁判官黎匡晉押後案件至2月21日判刑,期間准被告保釋,以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控罪指,被告何卓霖(現年18歲,學生)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2022年8月22日首次提堂。控罪指,他在2019年12月14日,在秀茂坪利安道15號順利商場(一期)3 樓行人天橋保管兩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順利商場的一幅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