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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12:25:00

修例風波|831首宗暴動罪成 22歲演藝學院男生判囚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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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2歲演藝學院男學生被指在前年831港鐵太子及旺角站暴動等,他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40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22歲演藝學院男學生被指在前年831港鐵太子及旺角站暴動等,他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40個月。(資料圖片)

前年8月31日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有示威者破壞部分車站設施,包括控制室及閘機等。當中,一名22歲演藝學院男學生被指破壞旺角站設施,又在太子站手持拐杖,敲打地面挑釁乘客,期間亦有其他示威者圍毆乘客。他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暴動罪,其餘刑毁及襲擊等罪則存檔法庭,他被判監禁40個月,是前年831太子站事件首位暴動罪成被告。

案情指,被告溫嘉霖,22歲,報稱學生,被控兩項暴動罪,他於前年8月31日在太子站及旺角站月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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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批漠視法紀   叮囑好好反省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只有19歲,又非案中的主犯者,被告醉心戲劇,輾轉考入心儀的演藝學院,現時暫准休學,又自責犯案令父母憂心,知道自己行為「好錯」,希望服刑後在演藝路上重新出發。

法官姚勳智判刑指,被告與示威者肆意破壞港鐵控制室,是漠視法紀、破壞公眾安寧,被告亦有挑釁乘客,角色相當主動,屬於前線犯案者,明白被告有理想,「有好多人關心」,叮囑被告服刑期間好好反省,將來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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