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4歲內地已婚商人兩年前在香港機場認識一名女子,其後兩人交換微信及相約午膳,期間以借充電線為由,邀約女方往酒店房間充電,並企圖強姦。早前經審訊後,該內地商人企圖強姦罪不成立,但非禮罪名成立。庭上透露,被告曾赤裸騎在女事主X身上,並用陽具貼近她的臉部。正值月事的女事主X要求被告停下,被告停下,被告回應「真沒意思,你在美國這麼久,這不是很正常嗎?」
因怕「碰月經會倒霉」將事主趕走
54 歲被告韋德恩,報稱商人,持有美國綠卡,原計劃一家移民來港。他被控於2022年8月18日在旺角希爾頓花園酒店某房間內企圖強姦及非禮當時35歲的女事主X。案情指,被告與事主X在2022年8月15日,在機場入境等候核酸檢測時認識,被告請事主教他下載「健康碼」,其後兩人交換微信,3日後在上述酒店的中菜餐廳午膳,期間事主發現手機無電,被告稱她可到其房間充電,但事主未能使用充電線,她想離開時,卻遭被告推倒在床上,說:「寶貝,為何那麼焦急走?」其後強吻、以下體貼對方臉部等,事主脫困後在酒店大堂報警,被告衣物驗出她的DNA。被告早前供稱,自己是迷信的生意人,認為「碰到月經會倒霉」,故與她作出親密行為時發現對方來月經,於是將她趕走。
官:被告行為具高度侮辱性
暫委法官林穎茜判刑時引述心理報告表示,被告案發時的言論令X受冒犯,亦損害女事主的自我意識,特別是被告利用和X同是中國人的身分,表現善良真誠的一面犯案,令X現在對男性產生不安全感。
林官續指從被告動作來看,明顯有意使X為他口交,行為有高度侮辱性,加上被告承認曾有外遇,法庭不接納他沒有重犯風險的說法,並指X信納被告想幫其發展內地生意,是加重情節嚴重性的其中原因,決定判囚被告15個月,並對被告患癌的妻子、最近離世的母親深表同情,惟非減刑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