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網絡直播行業相當蓬勃,用戶為成為「網紅」無所不用其極,令相關部門一再出手管制,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表示,近日聯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廣電總局及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向電信主管部門就網站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備案;涉及經營電信業務、互聯網新聞、網絡表演、網絡視聽節目直播等,應分別向相關部門取得許可,並於直播服務啟用30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備案,否則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不得提供服務,手機應用商店亦不得將App上架。
此外,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要向各地通信管理局上報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的ICP、IP地址及域名等資料,並需落實用戶實名制,加強管理網絡主播,並建立主播黑名單制度,完善直播內容監看、審查制度及處置違法有害內容的措施。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及應用商店更應立即清理違規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敦促未履行以上要求的網絡直播平台在兩個月內補充相關資料,否則停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