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的士司機今年5月接載女遊客回酒店途中,要求對方坐在前座後觸摸其大腿,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今早(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66歲被告呂君英報稱的士司機,被控於2024年5月30日,在紅磡德安街與德定街交界的士內猥褻侵犯女子X。案情指,該位馬來西亞女遊客當日凌晨在尖沙咀諾士佛臺乘搭被告駕駛的的士,欲前往紅磡一間酒店。被告要求事主坐在前座,她雖感奇怪但照做。
詢問事主會否想前往自己住所
被告在駕駛期間詢問事主會否想前往他的住所,在駛至德安街及德定街交界時,更觸摸事主的大腿位置幾秒。事主遂立刻大叫停手,並拍下司機證,抵達酒店後報警求助。被告其後在住所被捕,警誡下承認犯罪。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所干犯的控罪嚴重,在事主使用其的士服務時作出不當要求,被告作為的士司機,理應要避免任何身體接觸。惟考慮被告觸碰的位置不太嚴重及觸碰時間較短,同時考慮報告內容正面,被告亦有真誠悔意,「勉為其難」接納感化官建議,但上調時數至判罰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KCCC176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