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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2 06:00:00

去年圍堵港大校委會 馮敬恩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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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於去年1月參與衝擊港大校委會,早前分別被裁定3項及1項罪名成立;兩人分別昨被判240小時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港大校長馬斐森及多名港大校委為兩名被告寫求情信,而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則表示尊重法庭裁決,指事件已完結。

 

馮敬恩昨在庭外感謝律師團隊及家人的支持,未有回應其他提問。(林俊源攝)

馮敬恩昨在庭外感謝律師團隊及家人的支持,未有回應其他提問。(林俊源攝)

馮敬恩早前被裁定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以及他承認刑事損毀及企圖強行進入大樓兩項罪名;而李峰琦則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成。裁判官高偉雄表示,兩人是當時的學生會主導成員,行為差劣,令大學蒙羞,亦對香港的大學生不公平;至於李峰琦,當時阻礙救護員工作,加重犯案情節,提醒有關行為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判詞又強調法庭沒有忽略馮敬恩當日說過「隊冧佢」在字面上的意思,是嚴重和極具攻擊性,但不認為整句說話的意思,是希望群眾嚴重傷害李國章。裁判官接納兩人真誠悔改,重犯機會低,而事後已被短暫收押,故分別判處240小時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高官又稱,身為大學生身份是光環也是緊箍咒,若有一顆自以為是的心,會迷失理智,無論他們認為自己有多正確和理據,大眾只會聚焦他們的違法行為,而不會令人接受他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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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文鳳為李峰琦撰求情信

馮敬恩昨早透過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讀出馮敬恩給裁判官的求情信,內容指被告出身草根,考進大學開闊眼界,希望貢獻社會,又稱事件傷害了港大,感到後悔及遺憾;強調無意傷害任何人,並向校委成員致歉。庭上再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校長馬斐森、110名校友及多名前任或現任校委的求情信,而當日不適但被阻礙送院的紀文鳳,亦有為李峰琦寫求情信。她在信中指,曾應邀與李峰琦會面,知道他真誠反省,接受其道歉及原諒對方,又指他遭到起訴及學校處分,已得到懲罰。


律政司研究判刑理據

辯方在庭上表明不會就定罪上訴,而律政司則稱會研究判刑理據,再決定是否跟進。至於當日被圍堵的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表示,對判決無意見,但兩人犯了法也認了罪,法庭也有判決,便會尊重法治精神,事件已告一段落。曾在另一次校委會會議被包圍的校委盧寵茂相信,馮敬恩二人知錯能改,對社會有好處,不希望日後再有年輕人因一時衝動犯法。

身兼校委會委員之一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對判刑感到欣慰,認為今次判刑足夠,又指各方在事件後已受到教訓,希望校委會日後在處理上可以有所改善。港大則表示尊重法庭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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