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將於下周三恢復二讀《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即劏房租管條例,社區組織協會公布調查發現,多區的劏房租金比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租值高逾1至5倍,促政府修訂租管條例,訂立起始租金。而民建聯昨宣布成立「告別劏房行動」,促請政府制定告別劏房的路線圖、大幅增建公營房屋等10項建議,包括當局每年興建3萬個新公屋單位,料6年就可重新做到「3年上樓」的目標;有出席活動的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指,冀政府將「告別劏房」納入《長遠房屋策略》及《施政報告》。
社區組織協會於今年8至9月,在香港各區收集了70間單位的數據,包括45個分間單位(劏房),以及25個獨立單位的租金資料,發現全部單位過去一年的租金均高於應課差餉租值,當中94%單位於2021/22年度的差餉租值低於上年度;獨立單位實際租金多於差餉物業估價署租值百分比中位數(差估署中位數)的37%,分間單位的實際租金更高於差估署中位數107%。該會促請政府訂定起始租金,規定分間單位業主租金收入不可高於應課差餉租值1.2倍,並要每兩年檢討租務管制法例。
劏房戶面對住得細、住得貴的問題,更似香港房屋「死結」。民建聯發起「告別劏房行動(下簡稱行動)」,引用數據指自2014年起,香港於6年間增加了14,543間劏房,劏房戶增加了3萬至約22萬人。行動認為,通過劏房租管條例「只是第一步」;行動召集人鄭泳舜指,告別劏房路線圖分4個階段,首階段為先讓輪候公屋的劏房戶上樓,最終目標是「告別劏房」。
民建聯提10倡議告別劏房
10個倡議中,行動有針對劏房租管條例的實施,建議政府須定期追蹤調查;應承諾兩年內制定起始租金;研究劏房的基本要求,例如最低人均面積須與公屋看齊、業主須為住戶設獨立煙霧探測器、小型滅火筒等,並須設立「入場機制」,令當局可代為進行相關提升消防系統工程,及後再向業主收取費用等。
行動認為政府須於10年內大幅增建公營房屋,縮短規劃申請時間、提高已規劃項目的地積比等;將過渡房屋納入《長策》,供應由現時約1.5萬個,增至3至5萬個,重新檢視逾千幅未批租或短期租約用地,列出更多適合興建過渡房屋的選項。民建聯副秘書長葉傲冬亦建議,當局須支援舊式大廈管理,例如推資助計劃,為相關樓宇安裝地下大閘、實施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由物管公司代管「三無大廈」;同時倡設「舊樓專員」,以一站式服務改善舊樓的居住及管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