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禁止店舖或商販,於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使用揚聲器叫賣,並設立1萬元定額罰款機制。環保署評估及噪音組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李志坤在電台節目上指,近年留意到特別在店舖密集的黑點,有商戶透過預製聲帶重複播放錄音,而且愈播愈大聲,對居民造成十分嚴重的噪音問題。他舉例指曾到元朗黑點巡查,發現有老人院持續受揚聲器的叫賣聲滋擾,形容是「避無可避」。他表示即使署方用盡條例賦予的權力檢控,部分商戶仍然屢勸不改,所以推出修例加強檢控。
李志坤補充,環保署與警方及食環署採取聯合行動,署方的巡查次數由2017年逾600次,增加至2022年逾1,300多次,而過去數年共有逾170次與店舖叫賣有關的檢控,包括有屢次違規的店舖董事被成功定罪,但相關投訴數字沒有顯著下降,在去年接獲逾500宗投訴。他解釋部分店舖以短期租約出租,執法人員到場蒐證確認噪音滋擾後,部門須以法院傳票方式向涉嫌違例人士作出檢控,需時兩三個月,至到成功申請傳票,已找不到涉嫌違例的商店負責人,他認為定額罰款機制有助提高執法效率。
環保署承認條例有灰色地帶
修例將禁止在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叫賣,李志坤指在商場內使用就不受規管,亦允許真人叫賣,但不能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至於商戶播放宣傳歌曲是否屬於叫賣,他認同或有灰色地帶,希望在諮詢期內收集公眾意見,期望最快明年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條例草案,目標是在2025年初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