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23-05-10 17:35:00 女子網上無牌經營金錢匯款業務 被判罰款8000元 分享: 女子網上無牌經營金錢匯款業務,被判罰款8000元。(資料圖片) 海關表示,一名女子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日(1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000元。 涉以銀行戶口及電子錢包進行匯款業務 海關指,今年4月對一名女子進行調查,她涉嫌利用社交平台無牌經營匯款業務,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該女子透過個人銀行戶口及電子錢包進行有關匯款業務。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持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