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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 15:53:00

廉署今再起訴一人 涉煽惑立法會選舉投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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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今日再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在早前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網上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無效票。

廉署今日再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在早前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網上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無效票。(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再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在早前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3則貼文,並分享有關貼文至其他社交媒體專頁,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他獲廉署准予保釋,下周二(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現獲保釋   下周二提訊

被告周榮達,57歲,從事製衣業,他被控3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1)條。控罪指他涉嫌於2021年11月2日至12月19日期間,在立法會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3則貼文,並分享有關貼文至其他社交媒體專頁,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其選票,致使該選票在立法會選舉中被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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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指,早前就有關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無效票的貼文展開調查,並根據既定程序,就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今日按有關法律意見,起訴一名男子。

中央早前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其後港府修例,規定不可以在選舉中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等,有關《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