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制舉報虐兒機制明年實施 三分二家長不清楚條例內容 四成不知「獨留兒童在家」涉虐兒
因疏忽照顧兒童而涉虐兒罪被捕的新聞時有報道,但一項調查發現,竟有近四成受訪家長不知「獨留兒童在家」可構成虐兒,亦有兩成認為「用物件擊打」不觸犯虐兒相關條例。至於明年1月生效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有三分二受訪家長表示不清楚條例內容。調查又發現,近八成受訪家長曾因管教子女而情緒波動,其中三成曾情緒失控,但過半未有尋求協助。
為了解家長對保護兒童及《強制舉報虐兒條例》的認知,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YMCA)去年7至11月進行問卷調查,訪問2,539名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長。結果顯示,家長主要透過學校講座或通告(38.4%)、社交媒體(37.1%)及電視台(31.7%)了解舉報機制;惟66.7%稱不清楚機制內容,四成二認為管教子女時可能會不小心觸犯虐兒相關條例,但逾九成家長或存僥倖心態,不擔心自己被檢舉。
YMCA高級企業拓展經理楊智顯指,家長對構成虐兒的行為未有充分認知,不知道「將年幼的孩子獨留在家/處所內」(38%)、「將其困在廁所/房間/廚房/推入衣櫃」(41%)、「故意不讓其上學」(46%)、「讓其有機會私自接觸藥物」(54%)等,均有機會觸犯相關條例;更有19%認為「用物件擊打」不觸犯有關法例。
另外,77%家長不知道牙醫或牙齒衛生員屬「強制舉報條例」列明的「強制舉報者」;部分亦誤以為警察(41%)、目擊者(35%)、鄰居(28%)、同學家長(27%)、親友(27%)等無關人士是「強制舉報者」。

楊智顯(右)稱,家長對構成虐兒的行為未有充分認知;左為蘇文傑、中為施文欣。(陳詠琳攝)

5個家長高比例不認知的構成虐兒行為
85%家長相信溝通比責罰有效
調查又發現,九成家長過去3個月曾因管教子女的問題而感「勞氣」,原因包括生活習慣(57.1%)、學習態度(27.1%)及學業成績(26.7%);77%曾因而出現情緒波動,其中29%曾情緒失控,但過半家長(51%)未有尋求協助。
此外,部分受訪家長稱,管教子女的知識主要來自個人成長經歷(54.5%)、學校講座或通告(45%)等,並有72%在成長過程中曾經歷或目睹涉嫌虐兒的行為。儘管近三成家長認為適當體罰能改變子女行為,另有一成半坦言在處理子女問題時不能平心靜氣地與他們溝通,但大部分都沒有再體罰下一代,且相信溝通比責罰有效(85.9%)。
法律學者:條例助「撈出」潛在個案
執業律師、客席法學教授蘇文傑表示,虐待兒童可分為身體傷害、精神虐待或心理傷害、性虐待、以及疏忽照顧四個主要領域。他解釋,長期或單次虐待兒童,使其身體機能或肢體受到嚴重傷害,均有機會構成虐待;雖然一般用藤條或間尺「打一兩下手板」未必構成虐兒,但若照顧者對未滿16歲人士造成任何不必要的身體或精神痛楚,亦可能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
蘇文傑指,以前不少家長都有「閂埋門教仔」的心態,認為自己如何管教子女與他人無關,而《強制舉報虐兒條例》立法的原意正是讓25類受規管專業人士在照顧者「以為無人知」的情況下,協助將潛在個案「撈出來」。
YMCA:遇懷疑虐兒個案應報警
YMCA協調幹事施文欣補充,虐兒個案成因複雜,但無論如何都不應以肢體暴力或冷暴力,令兒童出現生理或心理傷害;建議家長先照顧自己的情緒和心理需要,並從多角度看待事物、理解子女感受,避免以打罵或忽視方式回應子女,達致有效的雙向溝通,做到「始於察覺、終於釋懷」。她又呼籲大眾多關心身邊朋友及鄰居,遇見懷疑虐兒個案時應主動報警,向受虐兒童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