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重建第一期最快2028年展開,房署早前公布酌情處理現居於第一期重建樓宇的非一人長者住戶原邨調遷至第二、三期的樓宇的申請。房署覆稱,彩虹邨第二、三期暫有約30伙可編配單位,而辦事處暫接獲約30宗有關長者戶邨內調遷的查詢,並有2宗新申請。黃大仙區議員莫健榮建議,若二、三期有剩餘空置單位,可准為數不多的單身長者戶原邨調遷。
記者︰曾偉龍
彩虹邨分三期重建,第一期碧海樓、金碧樓、丹鳳樓共2,030伙和兩所空置校舍最快2028年開展重建,住戶可遷至同區的新美東邨。房署上月6日公布,現居於彩虹邨第一期重建樓宇的長者,如有需要調遷往第二、三期樓宇,可以提出邨內申請,會獲酌情處理,但彩虹邨沒有可供編配予一人家庭的細單位,故一人家庭只會獲安排調遷往其他屋邨。
30間翻新公屋可供編配調遷
房署回覆《am730》指,彩虹邨自第一期重建計劃於上月6日公布後,辦事處共接獲約30宗有關長者戶邨內調遷的查詢,並收到2宗新申請,目前正在處理中;而現時被納入彩虹邨第二和第三期重建計劃中的樓宇,可供編配的翻新公屋單位約有30間,但有關單位有不同大細,數量亦會不時變動。
房署續指,按現時政策,包括長者及非長者的公屋住戶如遇特殊情況,例如長者需要家人照顧或健康問題等社會或醫療因素,難以在現居單位繼續居住,可申請調遷往邨內另一個單位,而未公布重建樓宇的空置單位會按一般程序進行編配或調遷之用,房署會盡力向受重建計劃影響的居民提供適切的協助。
區議員倡准單身長者戶原邨調遷
黃大仙區議員莫健榮表示,過去恩恤調遷的安排較為嚴格,現時因重建而放寬所有第一期重建樓宇的全長者戶邨內調遷,相信距清空期2029年4月仍有一段時間,未來或有更多第二、三期的住戶遷出,若安排第一期長者戶原邨調遷後,應擴展至單身長者戶,在其收到的查詢個案中,有意邨內調遷的單身長者戶只有個位數字。
他又建議,房署亦可考慮讓希望盡早搬遷的第二、三期住戶,與希望留邨的第一期住戶互調單位,有關建議是雙贏方案,只需作行政安排,希望房署考慮。
招國偉指華富邨重建可效法原邨調遷安排
身兼黃大仙區分區委員會委員的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30個可編配單位數目不算多,但有關單位即使編配予輪候冊人士,「輪候冊人士入住亦有疑問,因為好快要搬多次,裝修兩次」,相信若單位足夠,房署應盡可能安排原邨調遷,若反應太熱烈,則要排先後次序。
他指出,原邨調遷是好的方向,未來如華富邨等分期重建計劃可以沿用安排,相信做法並不複雜,亦可以免卻尤其為長者住戶適應新居住環境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