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明日推出「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為今年6月16日或之後入住過渡性房屋項目的新住戶提供一次性特別津貼,而已領取津貼的住戶須在該單位居住最少1年;其後再度搬遷則不會獲發放第2次津貼。津貼為減輕新住戶於搬遷和適應新居住環境期間的開支壓力,例如孩子轉校、搬運家具、重新建立社區網絡等。津貼不設用途限制,讓住戶能更靈活和彈性地應付各自需要。
獲發放的金額,視乎住戶同住的家人數目和入住項目的地區而定。舉例1人家庭如居於市區或擴展市區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可獲1,800元津貼、如居於新界或離島則可獲3,650元津貼。又以3人家庭為例,如居於市區或擴展市區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可獲3,550津貼、如居於新界或離島則可獲7,100元津貼。
住戶辦理接受獲編配過渡性房屋單位手續時,可同時向營運機構提出津貼申請;接獲申請後,營運機構會於20個工作天內發放津貼。如獲批津貼的申請人當時仍未遷入項目,則於其正式遷入後的10個工作天內發放。
房屋局預計35,000名住戶受惠
房屋局發言人說,留意到入住過渡性房屋的住戶未必有足夠能力應付搬遷的開支。因此,房屋局於今年6月16日向扶貧委員會申請由關愛基金撥款8,520萬元,支持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希望讓住戶得到及時的支援和鼓勵,估算受惠住戶達3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