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統營處轄下的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疑有人冒充運輸商名義偷運蔬菜,圖避繳交佣金。有被冒充的運輸商東主因而損失逾10萬元,事後雖向菜統處揭發事件,惟對方僅向違規者作停牌7日的行政處分,菜商批評刑罰過輕,菜統處有包庇之嫌。
其中一名被冒充的苦主、蔬菜同業聯會副會長王正強稱,2月接獲菜統處通知,指其運輸商多個月來運菜,卻未有交佣金。其後發現有批發商以「和/聯」的名義冒充其公司,並將蔬菜售予零售小販,但最後未有交回佣金。
他曾5次向菜統處經理投訴事件,處方亦查明屬實,卻未有報警處理,僅向違規者作行政處分,停牌7日。他又不滿,事發後菜統處並無對外張貼通告,與以往處理手法不同,質疑有關批發商獲處方包庇。王正強又說,如果菜統處不清楚交代事件,他們將會集體罷交佣金,多名苦主昨前往廉政公署報案。協助他們的立法會議員劉國勳稱,已要求漁護署長解釋,若對方未有跟進,會要求下周在立法會討論事件。
菜統處回覆稱,今年3月接獲舉報,查明後向該批發商採取行政處分,並發信通知其禁止在市場銷售蔬菜,為期7天,並將事件向漁護署呈報,處方因應上述個案修訂相關指引,加強閘口監察機制及查驗出貨記錄,減少同類事件重演,亦會不時檢討及更新市場行政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