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和3名常委昨晨分別被警方國安處登門拘捕,指他們涉嫌沒有遵從《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五的通知規定提供資料,警方說會調查被捕人有否涉及其他罪行,4人至昨晚仍被扣查。
警方昨早展開拘捕行動,鄒幸彤7時許在Facebook直播指,警方抵達她位於中環的大律師事務所,不停按門鐘及「撞門口密碼」;至約8時,警方將她帶到中區警署,之後轉到警察總部接受調查。另外3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鄧岳君和陳多偉亦被捕,4人涉嫌無遵從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的規定提供資料。據悉,另一名支聯會常委徐漢光(圖左三)昨早不在住所,故警方暫未將他拘捕。另外,據悉警方已取得法庭手令,將搜查鄒幸彤所屬的大律師事務所。
警方國安處昨早11時37分發稿確認,拘捕3男1女,年齡介乎36至57歲,涉嫌沒有遵從《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並指行動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保安局表示支持警方執法,指有關團體無視警告、一意孤行,堅決拒絕配合警方的要求,警方必須執法。政務司長李家超說,警方仍就案件採取執法行動,現階段不適宜評論,但他強調任何人或組織若違法,必須依法處理。
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發聲明,支持警方依法履職,拘捕不遵守提交資料要求的人,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又強調任何人觸犯港區國安法及香港法律,都必須受到法律制裁。中聯辦亦指鄒幸彤等人公然對抗法律規定,警方的拘捕體現違法必究的公平正義,堅決支持警方繼續對支聯會及其為首分子,依法調查及處置。
港澳辦發言人表示,拘捕行動體現了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原則,是維護國安法權威的必要之舉。
警方國安處上月去信支聯會,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要求提供成員及資金等資料。支聯會周二回信,表明拒絕配合,重申非外國代理人,認為要求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