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制定《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當局的興趣只在於保障系統安全不被攻擊,對個人資料及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資料沒有興趣,任何人若表示法例是用以監控或取用資料只是「呃你、嚇你」。
政府剛在本月1日完成諮詢,鄧炳強今早在電台節目指接獲53份意見書,有47份來自業界。除了1份來自英國的人權組織不同意修例外,其餘的意見書都支持修例。鄧炳強重申對個人資料無興趣,不會取用過多機密,毋須害怕。他表示當要求機構給資料,是為確保機構的系統是安全。如果機構拒絕給予資料,便會向法庭申請手令,在獲批後才會檢視資料。
法例不是香港獨有
鄧炳強認為電台及電視台也屬關鍵基礎設施,但視乎個別傳媒對科技的依賴程度,強調不會干擾新聞內容及做法,只為保護公共安全。鄧炳強解釋曾有關鍵基礎設施被人入侵,因此必須確保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達到安全水準。而法例不是香港獨有,澳洲、英國及新加坡也有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