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醫護人手持續不足,繼早前引入海外醫生後,政府提出修例容許合資格海外護士在醫管局、衞生署等,工作滿一定年期便可在港正式註冊,毋須參加執業考試,建議類似早前引入海外醫生的修例安排,最快今年中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
有限度註冊容許到院舍工作
醫務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護士註冊條例》以增加護士人手供應,特別是在公營醫療及社會福利界別。當局提出增設特別註冊或登記途徑,容許非本地培訓護士在醫管局、衞生署等機構全職受僱滿一定年期,並獲僱主滿意表現,不論是否香港居民都可在港正式註冊和登記。
當局同時建議增設有限度註冊或登記途徑,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在認可護士訓練學校、持牌院舍和護養院等,他們不論是否香港居民都可來港工作。
現每年只有2至25名新註冊海外護士
醫衞局解釋,本港一直面對護士不足的情況,並預計普通科護士人手在中、短期會持續短缺,而現行《護士註冊條例》規定海外護士需要通過執業考試,新註冊護士人數維持低水平,每年只有2至25名不等,故需要開闢新途徑引入海外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