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傳媒報道指,政府計劃在今年下半年提交附屬法例,建立旅客資料的預報系統。要求航空公司對來港航班,在出發前提交乘客的資料,而當局有權發出指令,拒絕個別乘客或機組人員登機來港。而航空公司未有按時提交,一經定罪,將面對10萬元的罰款。
今日傳媒報道指,政府將在下半年提交附屬法例。要求航空公司對來港的航班,在出發前至少40分鐘,提供登機的旅客資料,當中包括旅客的名字、出生日期、性別、國籍以及證件號碼等。而當局有權發出指令,禁止個別人士登機來港。而航空公司未有按時提交,或者未有拒絕讓指令的乘客登機,將可面臨10萬元的罰款。
政府又指,有香港居留權的人士將不會獲發「拒絕登機」的指令,因為香港居民的旅行自由及出入境權利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而入境處不會要求航空公司提供離港航班的旅客資料。政府稱世界不同地方都受到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威脅,而國際民航組織早前已在《民航公約》已要求締約國,建立預報系統,而有關公約適用於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