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今(5日)宣布已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條例》)完成對星展香港的調查及紀律處分程序。金融管理專員對星展香港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處以1,000萬港元罰款。
金管局:處分已考慮過往無紀錄
金管局指,調查發現星展香港於2012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間不同時期,就持續監控與客戶的業務關係,以及在高風險情況下進行嚴格客戶盡職審查方面的管控存有缺失。星展香港亦未能保存部分客戶有關紀錄,期間亦沒有維持有效程序,以履行《打擊洗錢條例》下,與以上管控缺失有關的責任。
金管局說,在決定紀律處分時,已考慮調查結果嚴重性、向業界傳遞明確阻嚇訊息、星展香港已採取補救措施,加上過往並無與《打擊洗錢條例》相關紀律處分紀錄,並在金管局調查及執法程序中表現合作。
星展香港:屬過去零星個案
星展香港回覆傳媒查詢時指,涉事個案屬早年時期於2012年4月至2019年4月發生的零星個案,強調星展一直與金管局緊密合作,提升和增強反洗錢管控措施的執行能力,多年來已實施新政策,持續檢測和管理新的洗錢類型,並透過以上行動提升監管和防範洗錢風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