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去年3月在銅鑼灣一間餐廳工作期間失去平衡倒地,隨後向餐廳提起訴訟索賠,但敗訴並被要求支付4.7萬元訟費。上訴失敗後,他又被要求額外支付2.5萬元訟費。梅啟明疑未支付總共7.2萬元的訟費,昨日遭餐廳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案件已定於12月31日下午2時半開庭處理。
稱工傷入稟索賠敗訴
債權人商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周二(29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梅啟明破產。梅啟明早前表示在2023年3月24日於「水門雞飯」餐廳工作期間受傷,但區域法院法官認為事件可能與梅啟明的頸椎退化有關,未能證明是工傷,拒絕了他的索賠申請,並下令支付4.7萬元訟費。隨後,他的上訴和訟費擱置申請均被駁回,需再支付2.5萬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