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本月訪問200名居於劏房、天台屋及工廈的住戶,發現業主濫收水電費情況嚴重,逾九成半住戶需要向業主或中介繳付每度電1.2至2元,較中電每度電1.1元高。水費方面,不足一成受訪住戶會直接將水費交給水務署,受訪住戶每立方米平均要14.62元,較水務署的9.05元高,一個4人家庭平均每月需交約192元水費,較普通家庭的平均水費105元,高約1.81倍。
聯席促請水務署為這些住屋住戶安裝合法的獨立水錶,讓住戶直接向署方繳費。
居於深水埗劏房的阿芳,現時被業主收取14元一立方米的水費,以及1.6元一度的電費。她報稱,即使夏天不開冷氣,每月電費亦要600多元,水費則要每月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