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機電工程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2年前向4名下屬謊稱,家人因病須診治,借貸共逾36萬元。他早前承認10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今日(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監4個月,緩刑兩年,另下歸還令每月須還款6,000元,准以分期2年方式歸還。
訛稱不同親友遇上緊急情況
被告陳家強(50歲),於前年9月至去年2月期間,先後多次向4名下屬訛稱不同親友遇上緊急情況,包括舅父患癌及姑姐因病入院,需借貸周轉應急,每次由一萬元至15萬元不等,惟該2名親友其後均否認。
一名機電工程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2年前向4名下屬謊稱,家人因病須診治,借貸共逾36萬元。他早前承認10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今日(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監4個月,緩刑兩年,另下歸還令每月須還款6,000元,准以分期2年方式歸還。
被告陳家強(50歲),於前年9月至去年2月期間,先後多次向4名下屬訛稱不同親友遇上緊急情況,包括舅父患癌及姑姐因病入院,需借貸周轉應急,每次由一萬元至15萬元不等,惟該2名親友其後均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