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留學生江歌一年前在日本東京寓所門外被殺案,同為中國留學生的被告陳世峰,昨在東京裁判所被判故意殺人及恐嚇罪成立,監禁20年,曾收集逾450萬人簽名要求判處死刑的江歌母親江秋蓮,昨表示尊重判決,但無法接受,也是中國留學生的陳世峰前女友、江歌室友劉鑫則在微博發文,詳述事發後警方到場至回國後的情況,反駁江母對她不聞不問的指控,並強調自己在案中是「證人」,如今「不再沉默」。
據悉,陳世峰曾在庭上辯稱兇刀是劉鑫交予江歌,江歌企圖刺向他時,他因自衛而刺傷江,惟瞬間考慮到江受傷恐累他的家庭背負高額醫療費,故補刀將江刺死。法官昨指出,陳一開始就懷著強烈殺意,帶刀到江的寓所,並準備了衣服在行兇後更換,見未能殺劉時不選擇離開,而是連續多次刺向江的頸部,殺害無辜的江,甚至在庭上試圖就刀的擁有者及江死亡過程和原因,轉嫁到江與劉身上,以不合理的辯解試圖免去刑事責任,行徑惡劣,亦顯示他完全沒有反省之意。
旁聽的鳳凰衛視記者李淼指,陳聽到法官宣讀「明顯是殺人罪」時突然暈倒,後頸「流了很多大粒大粒的汗珠」。
江母律師認為判決結果正當,可以肯定,惟江母認為,「江歌這麼美好的生命,你們用20年就換取了嗎?……我雖然不能接受,但還是要遵守日本的法律」。江母更爆料稱,陳世峰胞姊陳世芳曾在今年4月初到青島3天,住在離劉鑫家只有9公里的酒店,「並沒有找我,沒有祭奠江歌,她的目的是甚麼?聯合劉在法庭上說的那些話,我想所有正常人都會打個問號吧」。
江母聲言與劉鑫對簿公堂
江母又質疑,「我女兒是為保護你(劉鑫)死的吧,你不感恩,還要聯合網上那些人,詆毀我的江歌」。據悉,劉在庭上指江深夜在酒吧打工,但實際是居酒屋。江母還指責劉拒絕承認在案發時鎖門,「唯獨你錄音中那句話,『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你唯獨對這一句話記得那麼清楚」,並批評劉以「警察不讓」為藉口,不出席江的葬禮,「可是我問過調查我的員警,你劉鑫在警方不屬於犯罪嫌疑人,你有完全的人身自由和通訊自由,你說警方不允許你見我聯繫我」,強調「陳是直接兇手,你(劉鑫)在扮演甚麼角色?回國之後,我會和你對簿公堂」。
劉鑫昨在微博發文,強調去年11月3日案發後至同月24日都居住在警方安排的地方,期間警方「禁止我與任何筆錄中出現的人聯繫,甚至讓我與以前的朋友也減少聯繫」,但她有在警方陪同下抵達江歌葬禮禮堂外,「我們跟著三叔的車開出去很久很久」。劉又提到,當時警方尚未有足夠證據拘捕陳世峰,江母卻在微博公開與自己對話的全部內容,無疑將一切通知了愛玩微博的陳世峰,而陳發現全網都在討論他是兇手後刪除微博帳戶,消滅其在網絡的痕跡,「警方和我都只能眼睜睜看著他這樣做。這個事也使得我很著急,就不再回復三叔(江的暱稱)媽媽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