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日本東京寓所外遭閨密劉鑫(案發後改名「劉暖曦」)前男友陳世峰殺害一案,兇手已在日本被判囚20年,但當日鎖門見死不救的劉鑫一直迴避責任。江歌母江秋蓮2019年就江歌生命權民事起訴劉鑫,案件今日在山東青島城陽區法院宣判,劉鑫須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天內賠償共69.6萬元(人民幣,下同),並負責全部案件受理費用。
法院:劉鑫所為有違常理人情 應予譴責
法院認為,劉鑫作為江歌好友和被救助者,以及侵害危險引入者,不但未告知和提醒施救者江歌所面對的危險,還為求自保置他人生命安全於不顧,將江歌擋在居所門外致其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事後沒有心懷感恩並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江秋蓮的傷痛,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
法院又指,江歌對於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給予真誠的關心和幫助,並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無私幫助他人的行為,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序良俗相契合,應予褒揚,其受到不法侵害,理應得到法律救濟;江秋蓮失去愛女,遭受巨大傷痛,後續又為赴國外處理後事而奔波勞碌,卻遭劉鑫發表刺激性言論進一步傷害,故劉鑫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及負責全部案件受理費用。
江歌母:不接受也不期望劉鑫道歉
江秋蓮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但認為「懲罰不到位,正義不達標」。江秋蓮代理律師黃樂平則表示,會與江秋蓮溝通後考慮是否上訴。
江秋蓮又強調,不接受也不期望劉鑫會道歉,「如果她能夠道歉都不至於有今天這個案子……道歉也是為了她的生活而道歉,不是真正對江歌這條生命道歉」,坦言2017年與劉鑫在媒體面前初次面對面時,劉鑫雖然道了歉,但「回頭不到一個星期,在網絡上持續地攻擊我,聯絡網絡上的噴子持續詆毀的江歌……這一切一切都是為了擺脫她自己的法律責任」。
據報劉鑫當年除了僱用網絡水軍抹黑江歌和江秋蓮外,還曾親自發微博及傳訊息刺激江秋蓮,劉鑫母亦曾在面對江秋蓮質問時直指江歌短命,並非因為劉鑫而死。劉鑫並無出席今次案件的庭審和宣判。
央視:望自私者能良心發現
網民紛紛認為,「輿論喧囂,但天日昭昭!沒有這個倔強的母親,沒有今天這個法院的正義,江歌真的白死了」、「可憐的孩子,偉大的母親,可惡的朋友」、「錢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律承認了劉鑫有明顯過錯」、「農夫不在了,蛇依然無損的活著!交友需謹慎,莫對惡人善良!」、「人性的惡在劉暖曦身上呈現的淋漓盡致」。
央視則指出,今次判決是對扶危濟困、誠信友善、知恩報恩等樸素價值觀的一次重申和宣示,是對事件作出一個法律上的了斷,「劉鑫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是逃不掉的,用司法判決重申了法理情的底線。願逝者安息,親人堅強,望自私者能良心發現,旁觀者能明辨是非」。
2016年11月3日凌晨,年僅24歲的江歌被陳世峰狂捅11刀,失血過多死亡。事發前兩個月,劉鑫因與陳世峰分手不果而向江歌求助,獲江歌收留同住。事發前一天,陳世峰找上門糾纏,外出的江歌應劉鑫要求回家解圍,並曾表示要報警,但劉鑫以合住公寓違反當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鬧大為由阻止。江歌再外出後,陳世峰繼續跟蹤並恐嚇劉鑫。劉鑫為擺脫陳世峰而要求同事扮作男友,陳世峰遂表示「我會不顧一切」,當晚在江歌住所附近埋伏。
劉鑫將江歌推出門外致其被殺 當晚曾諮詢有否犯法
黃樂平曾在去年4月案件開庭後,將在庭審中展示過的資料放上微博。內容顯示,事發當日劉鑫明知陳世峰埋伏在寓所附近,且明知陳世峰對其不願復合已現殺機,卻未有明確告知江歌,還讓江歌在車站等她一起回家,而根據陳世峰在日本法庭上的供述,劉鑫回家迅速開門入內後,將一腳已踏入門口的江歌推出門外,然後鎖門;報警錄音顯示劉鑫明知江歌在門外遇襲倒下,還聽到門外有人慘叫,卻在日本法庭中供稱甚麼都聽不到、看不到、不記得。內容更顯示,劉鑫曾向他人承認,在事發當日兩次報警之間,曾聯絡打工店舖的日本老闆,諮詢自己的行為有否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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