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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18:19:00

江蘇拆遷部門冒簽賠償協議:出於好心 簽好就可以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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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的店舖。(互聯網)

王男的店舖。(互聯網)

王男接受當地傳媒訪問。(互聯網)

王男接受當地傳媒訪問。(互聯網)

王男被冒簽拆遷賠償協議。(互聯網)

王男被冒簽拆遷賠償協議。(互聯網)

江蘇廣電播電視總台集團旗下「荔枝網」報道,江蘇淮安市一名姓王男子在淮安區一處僅得一層高的平房開設了一間電動車維修店,至2018年3月按政府拆卸改建要求,先拆除店舖再討論賠償金問題,未料同月到拆遷部門討論時,竟發現「自己」已經簽署了一份賠償協議,賠償金二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王男拒絕承認該份協議,並打聽到冒簽者是該區房屋徵收辦工室(徵收辦)工作人員;冒簽者還以1萬元「封口費」,要求王男「不要鬧大」。

王男拒絕並將對方告上法庭,法院同年底認定協議無效,但徵收辦一直不承認冒簽,王男唯有轉向當地傳媒求助。報道引述徵收辦姓丁副主任指,冒簽者的確來自轄下拆遷公司,但冒簽是淮安區城市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城建辦)指使,「城建辦說已經談好了,但王先生沒來,你幫他代簽一下」,而目前冒簽者已被停職。不過,涉事城建辦否認,指是徵收辦因聯絡不上王男,為行事方便而冒簽,「協議要趕著送審啊,審批後王先生就可以結算拿錢了。人家這是出於好心」。城建辦還強調,不論該份協議是否王男簽名,賠償金額都一樣,是經過公開透明機制評估,並無損害王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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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堅持冒簽就是侵犯其合法權益。幾經協調後,徵收辦終同意與王男重新討論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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