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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4 12:03:08

沙頭角指揮官涉危駕、非禮等7罪准保釋 案件將轉至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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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頭角指揮官陸振中涉危駕、非禮等7罪,案件將轉至區院審理。(資料圖片)

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警司陸振中,去年7月15日休班期間,在粉嶺一鳴路一間酒樓消遣後打算醉酒駕車,被兩名同袍勸阻,其後涉嫌拳打及咬傷督察同袍。警方經調查後,再發現陸除了於案發當日危險駕駛及襲擊三人外,亦曾於去年6月22日,在粉嶺和滿街涉三度猥褻侵犯同一名女子。他被控非禮、襲擊等7罪,今(4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2月15日再訊,待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的文件。

涉三度猥褻侵犯同一女子

43歲被告陸振中,報稱警察,他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及各一項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普通襲擊罪。現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接觸33名控方證人、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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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書指稱,陸振中在去年6月22日,於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樓傷殘人士洗手間內,兩度猥褻侵犯女子X,並在6月23日再於同地猥褻侵犯X;其餘控罪指控他在去年7月15日,在粉嶺一鳴路23號牽晴間一樓停車場,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襲擊女子X、男子蔡文浩及賴文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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