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人生活緊張繁忙,奔波勞碌過後身體容易出現「頸梗膊痛」或「神經痛」等各類痛症,另外,若有「癌痛」同樣亦影響患者的日常生活,並造成精神困擾。有見及此,近年有不少聲稱由專業人士提供或有名人代言的痛症紓緩療程或治療服務在市場出現,不少療程的收費更是不菲。消委會今年頭7個月接獲38宗有關痛症療程的投訴,普遍涉及療程效果不佳及不良行銷手法等。
根據消委會接獲的個案發現不少療程都以預繳套票形式銷售,商戶一般以優惠折扣或贈送療程作招徠。消委會指出,儘管商戶以十分優惠的價錢吸引購買,例如「首次免費體驗」、「買10次送10次等」,但消費者應考慮自身病情、身體變化或對療程的接受程度,合理謹慎地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治療並適時調整方案,因此不宜大量購買療程。另一方面,消費者亦需留意林林總總的療程是否具有科學根據,以免選擇效果成疑的療程。同時更不應人云亦云,在沒有專業評估下花費大量金錢,冒上延醫或傷害身體的風險。
以免費體驗及贈品作招徠 後被高壓推銷70000元療程
消委會接獲的其中一宗投訴,指投訴人長年承受嚴重的脊椎痛楚,偶然發現一間由藝人代言,並以「首次免費體驗,免診金及送一次治療方法和止痛膏」作招徠的A公司,於是立即預約體驗。首次免費體驗當日,A公司職員以儀器照投訴人的背部後,指痛楚因脊椎彎曲所致,需安排療程將脊椎拉直,方可根治痛症。職員先用儀器大力拍打投訴人脊椎兩側,再用手推直脊椎。及後,職員表示只有「照背部」為免費體驗,而「儀器拍打脊椎」及「人手推直脊椎」則需額外收費,並高壓推銷$70,000共41天的療程套餐。即使投訴人要求按次付款,職員仍表示公司不接受逐次支付,投訴人最後只能簽訂服務合約及付款。
當天晚上,投訴人背部突然劇痛,最終需入院留醫。投訴人兒子翻查療程單據,發現上面有一項名為「激光嫩膚」的收費。及後方得知當時職員稱只要消費滿70,000元便會贈送「激光嫩膚」療程,但實際上卻收取了費用。投訴人兒子於是向消委會投訴A公司誇大成效,以及職員誤導及誘導其父親購買大額套票。消委會與A公司跟進事件及調停後,投訴人最終獲退款約55,000元。
逾20次療程卻苦無效果 商戶稱斷做一星期所致
投訴人雙手飽受麻痺及疼痛之苦,收到B公司的電話宣傳後決定進行檢查。接見投訴人的脊醫表示投訴人必須進行一個「每星期最少2至3次,為期最少40次」的療程,一名職員亦游說投訴人,指完成10至20次療程後,麻痺及疼痛就可改善,投訴人於是決定購買價值37,000元的療程。惟經過逾20次治療後,疼痛並沒有改善,更患上懷疑是因治療所致的肩胛骨痛。投訴人要求B公司退款,但職員表示只能轉換脊醫,投訴人遂尋求消委會協助。
B公司向消委會解釋,治療方案為「每星期須進行3次療程」,才能達致改善效果。惟根據紀錄,投訴人接受治療期間,其中一個星期只進行2次療程,另外亦有一個星期沒有進行療程,因此認為投訴人可能因沒有按照脊醫建議以致治療效果未如理想,故無法安排退款。消委會遂建議投訴人可考慮循法律途徑作出追討。
消委會提醒商戶,不能以高壓手法或誇大病情及成效的方式,誤導消費者簽訂服務合約,又建議購買附帶優惠的療程套票前,應先向商戶了解優惠詳情,以及是否設有退款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