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
2017-01-17 06:00:00

癌症保險條款各異 消費者宜小心比較

分享:

消委會向市面13間保險公司查詢,其中8間合共提供10個癌症保險計劃資料,當中4個屬危疾保,6個屬醫療保,全數在宣傳品或網頁列出「保障包括原位癌/初期癌症」字眼,但4個危疾保計劃所包含的癌症及其定義各有不同;有計劃受保的器官最少只有9個,最多則達19個,消費者宜小心比較。


以子宮頸癌為例,個別計劃列明不保障子宮頸病變CIN I(子宮頸上皮內瘤輕度病變)及CIN II(中度病變),亦有計劃列明必須為CIN III(嚴重病變)才會界定為受保原位癌。


消委會提醒市民,各癌症保險計劃有不同限制,應先比較,再作決定;亦可善用「冷靜期」,詳閱保單條文中所定義的「原位癌」、「早期或初期癌症」及「癌症」及不保事項。此外,消委會去年共接獲96宗涉及醫療保險的投訴,數字按年下跌逾三成。

立即更新/下載AM730手機APP 體驗升級功能

全新會員積分獎賞計劃 打開App進入會員專區體驗升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