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6歲休班高級男警涉於今年4月在尖沙咀趁一名內地旅客醉倒路邊時,偷取對方的iPhone 14 Pro電話,被控一項盜竊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在庭上透露,被告遭同袍截獲後曾經求饒,並解釋當時見到事主不省人事,手機放在腿間,拾起電話是為了保障醉漢貴重財物,並打算帶到附近的警署報失,自言「問心無愧」,只是當時判斷力「美中不足」。
案情指,56歲被告蘇志華,報稱警員,於今年4月8日在尖沙嘴加拿分道與河內道交界附近燈柱偷竊一部屬於范浩的手提電話iPhone 14 Pro,價值11,099元。
稱有問醉漢「我攞你啲嘢,O唔OK呀」
庭上播放出被告所作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被告表示,案發前一日他返早更,晚上到尖沙咀間酒吧消遣,之後在途中見到一名男子醉到路邊,手機放在腿間,他拍了對方數次沒反應,認為身為警察「有需要保障咁貴重嘅財物」,擔心手機被別人取走,於是執起手機放入褲袋,打算帶到警署報失。
被告補充,自己拾起手機前有問對方「我攞你啲嘢,O唔OK呀」,惟對方始終沒回應,又自言「做咗38年警察,冇大嘅過錯,我問心無愧」,不過事件可能受到酒精影響令判斷力「美中不足」,強調只是想將手機盡快送到警署保管。
然而,庭上提到被告在K11 Art mall外面被警員截獲時,被告曾承認一時貪心拿走電話,又雙手合十跪地,要求同袍「唔好畀家人知」,惟當時警員未警誡被告,因此控方不依賴上述招認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