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男警涉嫌在2019至2020年休班期間,於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內,三度非禮當時只得15歲的女童,被控3項非禮罪,案件今(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將案排期至3月4日開審,預留審訊3日,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控罪書寫「其他職業」
匿名被告「U.K.B.」,27歲,中文版的控罪書報稱從事「其他職業」,英文版職業一欄則被劃去。控罪指,被告在2019年12月某日、2020年7月某日及同年8月某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內,猥褻侵犯15歲女童 X。警員在去年6月接獲有關報案,調查後在7月拘捕被告。據了解,被告與女童是親戚關係。
控方在庭上表示預計傳召6名證人,辯方就指,將對部分證人作盤問,而且被告將作供及傳召兩名辯方證人。被告續准以3,000元保釋候查,期間不得離港及踏足涉案紀律部隊宿舍一帶等。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將案排期至3月4日開審,預留審訊3日。警方早前回覆傳媒時指,被告已被停職,重申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