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背後總有個情婦?內地《法制晚報》微信公眾號「觀海解局」,整理《中國紀檢監察報》近年披露的案例後發現,貪官「包二奶」的目的大致分3種:借腹生子、作為受賄索賄的中間人,以及妄想婚外「愛情」,但不論目的如何,情婦都是這些貪官走向犯罪的「推動力」。
「觀海解局」提到多個案例,包括《中國紀檢監察報》周日才披露的個案,主角為在退休前3天、去年10月18日落馬的61歲廣東汕頭市檔案局前局長陳樂群(右圖)。陳與妻子僅育有一名女兒,但受封建思想影響,一直想要一名兒子。2004年,陳結識一名剛畢業的姓賀女子並與之發展婚外情,而賀在2014年為陳誕下一名男嬰。為保障二奶和兒子的生活,陳在被譽為「清水衙門」的檔案局中,千方百計尋找「搵錢」途徑,自2013年初至去年9月,透過串通投標等方式斂財140萬元(人民幣,下同)。
另一個案例則具備3種目的,安徽太和縣委前書記劉家坤(左圖,右二)因工作結識阜陽著名「千萬富姐」趙曉莉(左圖,左)後,甚為欣賞趙的做生意氣魄,至2004年,劉與趙發展婚外情,還安慰自己,「與富姐談情至少以後經濟上不會出問題」。2006年,趙為劉誕下一名男嬰,而為了「避嫌」,趙兩母子搬到上海居住,劉則決定要在上海買一個更大的單位,並為了兒子將來的生活費,主動索賄受賄,且幾乎所有賄賂都透過趙收受,至2012年案發,兩人共受賄逾2,900萬元。2014年,劉被判無期徒刑,趙被判囚13年。
網民:目的達到沒遺憾
有網民直言,「雖然被處理了,但是他們和年輕女子生兒子的目的都達到了還怎樣,感覺沒有甚麼缺憾」,又揶揄「看來以後用人,需要考慮是否有兒子啦」、「好像是獨生子女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