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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8 17:34:11

立場新聞案|辯方結案:控方須指出文章構成實際國安風險 案件押至10月4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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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網站註冊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今(28日)於區院進入第56天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陳詞指,控方有責任指出涉案文章對國家安全構成實際風險,而主審法官郭偉健是國安法指定法官,判斷文章是否涉及煽動是他的專長,沒理由要依靠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等官員的發言去判斷。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指需時到內庭查證資料,案件押至10月4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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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薇又指,在詮釋煽動罪上,控方以字面解讀條文,稱引起部分人「敵視、仇視及憎恨」就是煽動。她認為,此測試門檻過低和不穩定,應採納較嚴謹尺度,「限制要達到某個程度先唔影響新聞自由」。

引《蔡玉玲案》終院判詞   若不能排除有合法目的便不可定罪

余表示,《立場新聞》營運七年以來,刊出文章逾10萬篇,控方揀選當中17篇文章控以煽動,完全沒有考慮累積比重。余再引述「蔡玉玲車牌查冊案」中終審法院的判詞,指如法庭不能排除上訴人可能有合法目的,就不可將其定罪,並解釋指之所以列舉其他傳媒亦有相類似報道,「唔係話你唔告人,做咩要告我,唔係咁簡單」,而是當他人都在辦報、訪問同樣人物,而《立場新聞》是在做相同的事情,「人人都係做緊呢樣嘢,法庭咪要考慮」。

就控方昨舉列兩人偷竊,但僅得一人被控之例子,以此來比喻《立場新聞》被控情況,余回應指不應「撈埋做比喻」,因《立場新聞》所做的事並非犯法,而是做新聞,續指控方亦接納被告其中一個宗旨是辦報、做好新聞,法庭應基於環境證供,判處被告無罪。

鍾沛權作供一致、相輔相成    應裁定為可靠證人

余若薇又提到控方質疑鍾沛權證供的可信性,雖然控方昨在庭上稱,並非指鍾「講大話」,只是質疑他在關鍵事項上的回應不可信。余今反駁,控方在書面陳詞提出的質疑根本不是關鍵事項,反之僅屬鎖碎事。她又特別提到《立場新聞》報道拜登所發表的聲明,指控方一方面承認《立場》報道沒有出錯,卻在結案陳詞中指「可以見到的是,《立場新聞》一定不會就新聞作出對中國有利的說法,無論該說法是合情合理,《立場新聞》根本對中央有莫大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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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在陳詞中直言「睇完真係搲晒頭」,質疑控方沒有閱讀《立場新聞》所有關於中國的報道,亦無證據指控《立場新聞》有偏見;反之她認為,鍾作供時被控方盤問的內容,上至天文地理,包括拜登、普京等範疇,都是一致、相輔相成,因此當法庭考慮被告意圖,甚至時代背景時,都應接納鍾的證供,裁定他為可靠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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