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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04:30:57
日報

簡化維港填海工程處理機制 發展局擬修訂保護海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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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海港條例

「海岸堤階」最低一級與水面仍有距離。

堅尼地城的海旁是其中一個著名看日落的熱點,但欣賞景色的市民,往往站在馬路旁,易生意外。發展局透露,擬在上述地段增設行人板道,打造一個更連貫的海濱空間,但受制於《保護海港條例》在海港範圍內進行有關工程,必須證明項目有「凌駕性公眾需要」,故擬提出修訂該條例,如就登岸堤階、碼頭和行人板道等小型工程,為法例「拆牆鬆綁」引入一個比較簡單的機制去處理,當局稍後會把具體建議提交海濱事務委員會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並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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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1997年制定的《保護海港條例》,在海港範圍內增設行人板道,不論規模均屬填海工程。基於《條例》列明不可在維港範圍內進行填海工程的推定,若需在海港範圍內進行有關工程,就必須證明項目有「凌駕性公眾需要」,相關考慮和決定應以書面形式記錄,並擬備「具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資料」以證實其「凌駕性公眾需要」。

保護海港條例

保護海港條例下,堅彌地城新海旁難建行人板道。(構想圖)

發展局長甯漢豪網誌指,《條例》門檻相當高,一些較為小型的海濱改善工程,如當局擬堅彌地城新海旁增設行人板道,打造一個更連貫的海濱空間,讓市民不用站在馬路旁,可更安全享受維港,又或是重新發展一些已荒廢的碼頭,如啟德前跑道的舊碼頭,以及土瓜灣的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這些工程規模未必能證明有「凌駕性公眾需要」,因而未有推展。她又指,灣仔「水上運動及康樂主題區」或銅鑼灣「活力避風塘主題區」設「海岸堤階」,為免因延伸「海岸堤階」出海而觸及「填海」範圍,堤階最低一級與水面仍有距離,暫亦未能做到逐級延伸出海的親水體驗。

當局擬提出修訂《保護海港條例》,一方面保持現行法例下在維港範圍不填海造地的精神,另方面,若填海是為了發揮海港的功能或讓市民享受到海港相關的設施,例如登岸堤階、碼頭、行人板道等,當局則屬意「拆牆鬆綁」,在法例上引入一個比較簡單的機制去處理。當局稍後會將建議提交海濱事務委員會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並作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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