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今日將審理律政司上訴法院准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參與《港區國安法》案件的決定。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指全球的國安法也是保護主權國利益;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即是損害國家利益,質疑萬一外籍律師受到自己本國的政治壓力,夾在中間應向誰展示忠誠,在審理或代理案件時會否出現不公。相關案件會牽涉不少國家機密,可能會引起「政治尷尬」。
梁美芬又稱涉國安法案件,可以在香港審理,已是國家對香港政府及一國兩制的信任。她補充指案件涉及重大複雜性,《港區國安法》列明若案件涉及太多境外勢力,或複雜程度超越香港司法管轄區的審理範圍,有機會由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若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在解釋及執行上有不清晰之處,最終解釋權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排除有機會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