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美容中心負責人涉自稱為美國認可自然療法醫生,分別替3名癌症病人進行治療,包括心靈治療、磁療法及以「多維大腦、能量、小腹、荷爾蒙回春療法」等,期間收取共約300萬元,並勸喻病人不要服藥及向私人醫生求診,最終2名病人離世。涉案負責人早前否認3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案件今(23日)於區域法院續審。衞生署衞生防護傳染病處首席醫生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稱,被告行為與西醫的執業模式相同,但被告使用的檢測及治療方法並非典型西醫所採用。
控罪指,被告趙淑儀(63歲),否認3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她於2013年11月19日至2016年2月5日,在銅鑼灣娉婷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娉婷),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在與陶寶富、徐劍雄及鍾少琼有關的情況下從事內科執業。
專家證人:被告使用的檢測及治療方法並非典型西醫所採用
專家證人、衞生署衞生防護傳染病處首席醫生(監測)龔健恆作供稱,被告行為與西醫的執業模式相同,但被告使用的檢測及治療方法並非典型西醫所採用。龔又留意到被告的治療方式有使用氧氣,而氧氣亦是西醫所常用的。龔續指,被告曾向病人開出病人同意書,做法與西醫相似,惟被告僅在同意書內列出療程內容,西醫則會列出接受治療原因和治療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