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一名前行政主任,被控涉嫌收取10名家長逾90萬元,以協助他們的子女獲幼兒班取錄,每個學位涉及賄款由2萬至10萬元不等。今(1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獲准,以待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各被告獲准保釋。另法庭下令禁止傳媒披露被告子女的身份及資料。
52歲的被告林珍妮,為英基烏溪沙幼稚園一名前行政主任,案發時負責處理學校每年9月進行的幼兒班入學申請,期間涉收取家長賄款助取錄。她被控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共13項罪名,而10名家長則被控提供賄款。
10名家長介乎34歲至44歲,來自8個家庭,依次為黃詠雯、劉映均(前稱「劉慧德」)、馬賢文、李洁冰、林泯希、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蔡慧妍及李俊朗。除首被告以4萬元保釋,其他被告獲准以3萬元保釋,另須居住報稱地址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