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一工廈貨倉周日遭爆竊,損失4.7噸(4700公斤)總值229萬元花膠,警方昨日及今日(21日)拘捕5人(34至51歲),包括物流公司東主、員工,及兩名無業人士,3名本人人士及兩人黑工,涉嫌串謀爆竊、處理贓物及僱用非法勞工等,起回大部分懷疑失物。
警方周一下午2時接報,指葵榮路一工業大廈單位捲閘及木門被撬開,失去一批花膠,警方調查發現,賊人從工廈單位盜去150袋、約4,700公斤花膠後,分別聯絡兩間速遞公司,用出租貨車將貨物分別運送到位於錦田以及上水的貨倉。警方接報調查,連日採取行動,在上水及粉嶺流水響貨倉,起回3,500公斤失物。
葵青警區署理副指揮官鍾雅倫形容,賊人非常狡猾,將賊贓分散運到多個地點,其後才百鳥歸巢運到上址貨倉,但仍難逃警方追捕。他指,目前尚有逾1,000公斤花膠下落未明,不排除已被運離本港,警方會繼續追查。
警方籲加強保安
警方呼籲,年近歲晚,盜竊案件時有發生,不論住宅或工業大廈單位,都應該加強保安。市民可以考慮加裝窗花或鎖頭,及具警報功能的感應器,最重要是避免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財物於家中或公司,防止賊人有機可乘。
「爆竊」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 《盜竊罪條例》 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