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年頻頻發生虐待兒童致死案,法務部去年提出修改《刑法》,將虐童致死最高刑罰提高至無期徒刑,立法院昨討論相關修法時,國民黨籍立委林奕華質疑,虐童致死為何不按照殺人罪處罰,最高判死刑,法務部長蔡清祥解釋,虐童致死並非「故意殺人」。
林奕華指出,社會認為相關處罰力度無法阻嚇家庭暴力及虐童,既然酒後駕駛致人死亡都可按故意殺人罪最高判死刑,且蔡過去曾就一宗家暴殺妻案判被告死刑,「對兒童凌虐致死不能用殺人罪嗎?」
蔡強調,兒童遭虐致死「沒有殺人故意……故意的只有凌虐,沒有故意殺人」,而林提出的案例是「一開始有殺人故意,本來就可以用殺人罪」,且酒駕致人死亡判死前提是「再犯」。林隨即回應稱,「虐童有很多是再犯」,重申希望虐童致死最高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