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24-06-21 04:31:52 日報 非永久填海工程最長擬限7年 政府調整填海限制修例建議 分享: (資料圖片) 政府早前就放寬維港小型填海工程限制,提出修訂《保護海港條例》。發展局經諮詢後調整草案,建議為每期非永久性填海的豁免加入總時限最多7年、只可申請延長時限一次等限制,確保工程須在合理時間內竣工、避免連串期數工程都可符合豁免資格。 當局亦計劃豁免便利海港改善工程的填海,在考慮公眾意見後,建議在擬議的工程清單加入3個新類別,包括斜道、作船隻維修用途的吊架、吊機及停放地,以及消浪裝置,以更全面涵蓋能提升海濱暢達性、改善海濱地帶和加強海港功能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