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錢」手法層出不窮,近日有不法份子在社交平台發貼文,招募市民售賣或租出銀行戶口,報酬高達每次5000元。警方提醒,倘銀行戶口被用作收取犯罪得益,戶口持有人便很可能構成洗黑錢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市民切勿出租及出售戶口。
主要向「搵快錢」市民埋手
警方指,在今年5月,本港主要的儲值支付工具收緊政策,規定客戶使用香港身分證進行實名登記,方可連接至轉數快系統或使用跨境轉帳功能。新措施杜絕騙徒使用境外身分證明文件,登記本港儲值支付工具,繼而連接至轉數快收取騙款。
有不法分子及後改向欲「搵快錢」市民埋手,發貼文「收戶口」,以月租3,000元、10日1,500元等方式,利誘市民提供戶口。除銀行戶口外,儲值支付工具戶口亦是收購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