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年初發生多宗涉及高齡司機的交通意外,政府檢討年長駕駛者的身體檢查要求和制度後,今日(16日)公布初步細節。運輸署建議保留目前所有高齡司機體格證明要求,不過日後會對商用車司機有較嚴格的要求。
認知障礙症商用車司機擬禁續牌
運輸及物流局和運輸署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現時年滿70歲的司機才需要提交體格證明,當局建議商用車司機的年齡門檻下調至65歲,並劃一只准商用車司機每次續牌一年。當局同時計劃收緊商用車司機的體檢標準,患有夜盲症、認知障礙症、惡性腦腫瘤、有植入式心臟除顫器等的司機,如未能通過醫學評估將不可保留商用車輛駕駛執照。
當局又建議,所有司機必須自行申報健康狀況,並授權為其進行體格檢查的註冊醫生,日後可向運輸署提供有關醫療資料,同時賦權運輸署署長要求健康情況有懷疑的司機提交醫療報告。
或棄用目前讀車牌視力測試
現時司機只需要讀出23米外的車牌號碼,即通過視力測試,當局建議增加對視覺的要求,包括視力和視野標準。其中在視力方面,日後建議改用「史奈侖視力」(Snellen)視力測試圖取代現行做法,非商用車司機須達到0.5分、商用車司機須達到0.33分。至於視野方面,商用車司機水平視野最少要160度、左右最少70度、上下至少30度,非商用車司機水平、左右和上下分別要求120度、50度和20度。
政府強調改動非要高齡司機失業
運輸署日後擬在網站增設合資格、可提供體格評估的註冊醫生名單,並計劃擬定獨立醫學評估指引,詳細說明體格檢查項目和注意事項。政府強調,新安排並不是要讓年滿一定歲數的商用車司機失業,只希望他們可透過恆常體格檢查,持續監察個人身體狀況和了解潛在健康風險。
政府表示,現階段未能確認體檢實際收費金額,在確立檢驗項目後會進一步諮詢相關持份者意見。當局計劃今年下半年就檢討建議,諮詢交通業界、交通諮詢委員會、道路安全研究委員會和道路安全議會,專家小組和顧問團隊之後會盡快制定具體安排細節,目標最快下年第三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