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警員於佔領期間於龍匯道變電站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案,早前被定罪各囚2年,其中兩名警員劉興沛及黃偉豪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早批准上訴許可。
7名警員被控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一處變電站外有意圖嚴重傷害曾健超。今年2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監2年。七警分別為48歲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29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42歲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38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31歲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2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及36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他們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獲准保釋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