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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5日有人發起全港「三罷」行動,一名中年清潔工於深水埗涉嫌阻撓警長截查一名少年,被控阻差辦公罪罪名成立,早前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提出覆核,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裁判官決定維持原判,並批出逾萬元訟費予被告。
控方以2015年「以胸襲警」事件的朱家言案為例,要求法庭將被告改判監禁,又指自去年6月發生社會事件以來,針對警員的不法行為頻生,為提高阻嚇力,冀法庭判以監禁,例如判囚兩個月。
原審裁判官黃國輝指出,「以胸襲警」案中被控阻差辦公的被告最終判感化及社服令,該案的被告與警員有身體接觸,比本案情節嚴重,決定維持原判。